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護照換發

辦理方式

可由本人親自到場或委任代理人代為申請換照。護照申請換發之情形如下:

  1. 必須申請換發:護照污損不堪使用(註 2)、持照人之相貌變更與護照照片不符、護照資料頁記載事項變更、持照人取得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、護照製作有瑕疵、護照內植晶片無法讀取。

  2. 可以申請換發:護照已逾期、護照所餘效期不足 1 年、所持護照非屬現行最新式樣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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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臺有戶籍國民在國內申請換發普通護照說明書